首页 / 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六章 评价考核第十八条宏观管理部门将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执行情况评价考核,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制定机关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国防科工局 军委装备发展部 军委科技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