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