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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