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运输限制
第七条
除运输安全水平符合要求并获得民航行政机关按《技术细则》给予批准或者豁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行李中携带或者通过货物、邮件托运、收运、载运下列危险品: (一)《技术细则》中规定禁止在正常情况下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二)受到感染的活体动物。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运输限制
除运输安全水平符合要求并获得民航行政机关按《技术细则》给予批准或者豁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行李中携带或者通过货物、邮件托运、收运、载运下列危险品: (一)《技术细则》中规定禁止在正常情况下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二)受到感染的活体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