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运输限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行李中携带或者通过货物、邮件托运、收运、载运《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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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