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责任 / 第三节 地面服务代理人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开展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应当满足本规定及备案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和危险品培训大纲的要求,并接受相关承运人的检查。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责任 / 第三节 地面服务代理人责任
地面服务代理人开展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应当满足本规定及备案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和危险品培训大纲的要求,并接受相关承运人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