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托运人责任

第三十二条

托运人应当保存一份危险品航空运输相关文件,保存期限自运输文件签订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前款所述危险品航空运输相关文件包括危险品运输文件、航空货运单以及承运人、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要求的补充资料和文件等。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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