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第六章 公 示
第五十条
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上予以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中国证监会定期出版公告,收录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公 示
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上予以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中国证监会定期出版公告,收录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