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审慎监管原则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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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