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期限与送达

第三十七条

需要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对有关举报材料进行核查的,自作出核查决定之日起到核查结束的时间,不计算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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