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许可,其程序适用本规定。 申请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申请变更行政许可、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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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