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2号)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三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收到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处理事项材料的,不作为信访事项予以受理,引导材料提交人向有权机关反映。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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