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的标识、戳记和文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