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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