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变更登记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