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学位授权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士学位授权按属地原则由省(区、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军队院校的学士学位授权由军队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

制定机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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