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职责包括:

(一)依据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义务;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属地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并给予协调、指导和支持;

(三)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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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