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体育总局,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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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