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将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监督贯穿全过程,对申报、合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