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体育总局与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建立健全合作组建激励政策,构建竞赛制度、荣誉表彰、经费奖励补助等多元化激励体系。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