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七条

合作机构确定后,应于1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文本需经合法性审查,并在签订后5日内报体育总局备案。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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