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三条

建立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公开发布制度,项目管理单位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经体育总局批准后在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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