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一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优化完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运动队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