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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