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档案主管部门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档案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档案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两个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档案主管部门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档案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档案主管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