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认证实施第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