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章 罚则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管总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