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由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实施处罚。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