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处 理

第三十四条

《事故调查结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等); (二)事故原因(事实与分析); (三)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 (四)安全管理建议; (五)其他有关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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