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采购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及时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至少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按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公开,也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步公开。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采购管理
及时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至少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按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公开,也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步公开。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