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为纸质号牌,载明允许行驶的区域、线路和有效期。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背面为临时入境机动车行驶证,签注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厂牌型号、行驶区域或者线路、有效期等信息。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