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驾驶机动车,或者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处理; (二)驾驶未取得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处理; (三)驾驶临时入境的机动车超出行驶区域或者路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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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