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商务部、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对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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