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八条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中央与地方再进行清算。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各省份补助资金清算建议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商务部提出的建议下达预算。

制定机关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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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