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第五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