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