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拟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及由其他部门起草、与我局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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