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起草单位应当评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发现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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