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局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核,提高质量和效率。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如审核过程中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作用。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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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