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信用卡贷款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类业务确定其风险分类。 银保监会对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