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投诉工作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全国外资投诉中心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工作,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报投诉工作情况,并视情向社会公示。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