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