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根据本所收支情况和实际需要,留存用于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等事项的费用。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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