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工作制度第二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依法与在本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