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9号) / 第七条独立法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9号)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代表机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