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9号)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对其设立的代表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业务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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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9号)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