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