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精简办事环节,推行便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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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