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民政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

制定机关
民政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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