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准确科学判定、及时消除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

制定机关
民政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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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